近日,秀域集团发现企业宣传曲《秀域之歌(如果你愿意)》(后简称《秀域之歌》)被音乐制作人吴均桥(又名吴颖)侵权,要求其下架侵权作品,并通过微博、贴吧等公众平台道歉,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据悉,《秀域之歌(如果你愿意)》创作发布时间为2008年,由台湾资深作词、作曲、音乐制作人黄庆元创作。后秀域集团创始人李晓宁女士申请,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秀域之歌》获得《作品登记证书》,《证书》显示该作品著作权人为李晓宁女士。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李晓宁女士享有《秀域之歌》著作权。但吴均桥未经允许,私自将该作品冠以其名,在百度贴吧、酷狗音乐、腾讯qq音乐等平台发布,并连续数年未向秀域集团以及李晓宁女士支付过任何费用,严重侵害了其著作权。
当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2021年6月1日,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正式施行。依据《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生效的新《著作权法》还将索赔额提高了原来的十倍,可见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
众所周知,作品创作需要花费创作者的大量精力、时间,如轻易被他人窃取劳动成果,将会降低创作者的创作激情,打击整个行业有序健康发展。秀域集团作为一家智能创新型企业,将积极履行企业责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推动行业发展贡献其一份力量。对于吴均桥侵权行为,秀域集团要求立即下架相关侵权作品,公开道歉,并保留对吴均桥追责、赔偿及诉讼的权利。